赵晓原创

一篇惨不忍睹的文章——评《被基督教延迟一千年的文明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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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惨不忍睹的文章——评《被基督教延迟一千年的文明》

作者:赵晓

网友“金山银山”求教,提及一篇名为《被基督教延迟一千年的文明》的文章。

坦白讲,若非这位朋友真诚的求知之心,对于这种“黑暗中世纪”+“启蒙思想”论的混合文章,我大概一目十行便会弃之,因为立论完全不具价值。然念及网友诚恳求知之心,姑且回之。

该文的基本立场,可概括为:“基督教压制思想、敌视财富、阻碍文明,自然法与市场秩序原本发源于希腊罗马,却被基督教中断千年。”

此一立论,看似叙事宏大,震古铄今,简直就要开宗立派,实则漏洞百出,惨不忍睹。

不妨从四个层面指出其问题——逻辑、历史、神学、思想,并进一步说明基督教如何在文明进程中扮演奠基者、整合者、更新者的角色。

同时,或许更值得大家思考的是:为什么中国人容易被这类极端文章欺骗?为什么我们总以为“文明源于摆脱宗教”?为什么自然法和自由制度只能归功于启蒙理性?难道这真是历史的全部真相?

一、逻辑错误:硬伤比比皆是

1.单因论谬误

该文将中世纪的制度与技术停滞,完全归咎于“基督教思想垄断”。然而这早已被严肃史家所弃。文明演化如大河奔流,受瘟疫、战争、地理、资源、制度演变等多重变量影响,岂能“一因论”概之?

2.因果倒置

假设“有教会 → 文明倒退”,却忽略教会在西罗马帝国崩溃后的文化庇护、对蛮族的转化与社会稳定的作用。修道院抄写古卷,主教设立学校,教会法延续罗马传统,皆为现代大学与文艺复兴奠基。

3.二元误设

把“自然法”与“神意律法”对立,仿佛水火不容。但在阿奎那等正统神学中,自然法乃是人类理性参与上帝永恒法的路径。理性不是抗神,恰是从神而来。

4.以偏概全

引用“富人难进天国”就断言《圣经》仇视财富,却无视《箴言》《传道书》等整本《圣经》对诚实劳动与正当财富的肯定。这是典型的断章取义、“文革”作风。

二、历史错误:脱离事实,任意杜撰

1.“黑暗时代”神话

“黑暗中世纪”是文艺复兴与启蒙思想家编织的历史叙事,用来抬高自己、贬低前人。学界现普遍承认:中世纪创造了大学制度、经院哲学、哥特建筑、机械科技,保护并传承文明,是一个极具创造力的时代。

2.自然法起源误读

自然法并非启蒙之重新发明,而是在中世纪神学中系统建构。阿奎那提出“永恒法—自然法—人定法—神启法”四层结构,对后世法律哲学影响深远。启蒙思想家不过是去掉了神学根基的“再包装”。基督教国家重自然法,无神论国家强调法乃权力意志,why?

3.工商文明早于启蒙

荷兰共和国(1581)是世界第一个同时具备宪政、商业和证券制度的国家,其动力来自改革宗的天职伦理与契约精神,而非启蒙理性。洛克、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尚未出生时,荷兰工商、海运、资本市场已繁荣百年,现代工商文明早已由新教兴起,何以解释?

三、神学误解:一知半解,反以为高论

1.自然法本义被扭曲

在基督教中,自然法从来不是“理性反抗神意”,而是“理性顺服上帝”。阿奎那说得很清楚:自然法是“永恒法在理性存在者中的参与”。将自然法与信上帝对立,意图为无神、去宗教张目,实为可笑至极!

2.财富观念极端化

《圣经》并不贬斥财富,而是警惕贪婪与不义。加尔文的天职观更肯定诚实劳动、守约交易、节制消费,把商业视为荣耀神的方式之一。

3.加尔文主义与工商文明

加尔文主义强调契约的神圣与信徒在世俗岗位服事神,由此催生了现代工商文明的制度伦理。瑞士、荷兰、苏格兰、美国的发展便是明证。事实上,基督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妈妈,没有新教伦理,就没有资本主义精神,也就没有人类今天的工商文明。

四、思想混乱:逻辑自悖,自造神明

1.“圆神哲学”虚无缥缈

所谓“圆神”是自己造神,毫无思想渊源,只是人为臆构,妄图把“自然秩序”神格化,沦为新的理性神权主义。没有“自有永有”的上帝创造的“自然秩序”,何来“自然”?何来“秩序”?

2.理性专制替代信仰自由

标榜“理性胜利”,却把“自然律”封为绝对,实则是“理性压制良心”的新版极权。

3.否定信仰,却依赖信仰果实

贬低基督教,却推崇法治、平等、自由、契约,这些恰恰是《圣经》人观孕育出的文明成果。正如C.S.刘易斯所言:“砍倒生命之树,却要靠它结的果子。”

五、基督教对文明的更新与突破:从古典到现代

1.古典理性的边界:制度与权利脱节

希腊罗马虽讲自然法,却未落实为普遍人权。斯多葛言“理性共通”,现实仍维持奴隶制与男权;西塞罗谈“普遍理性”,并不否认奴役。奴隶制、男权与君主专断盛行,人仅被定义为“社会角色”,缺乏“人之为人”的本体尊严。

2.人观革新:Imago Dei → 普遍尊严

《创世纪》1章27节宣告“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”赋予一切人不可转让的尊严。《加拉太书》3章28节更提出史上最强烈的平等宣言:“并不分犹太人、希腊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”。奥古斯丁与阿奎那发展出“人格/位格”概念,为后世权利哲学奠基。

3.权力限度:原罪逻辑 → 宪政法治

《圣经》揭示人因罪而权力必腐,因此必须制衡。《撒母耳记上》8章批判“求王”冲动;加尔文主义强调多中心制衡,孕育了宪政分权。阿奎那“恶法非法” (lex iniusta non est lex)的原则,则成为反抗暴政的重要基石。

4.信仰结果:制度丰收

瑞士宗教改革(16世纪):加尔文在日内瓦建构“神治下的共和自治”,实践了圣约共同体的模式,成为日后新教宪政与民主的“实验田”。

荷兰共和国(1581):在改革宗信仰影响下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宪政国家,孕育了证券市场、宗教宽容、地方自治。

苏格兰盟约运动(17世纪):以“圣约神学”为号召,确立人民可对抗暴君的权利,对英国清教徒革命和美国独立都有直接影响。

英国内战与清教徒革命 → 推动代议与宪政雏形。

美国独立(1776) → “造物主所赐人权”成为根基。

废奴运动 → 基督徒以“神形象论”推动解放。

现代人权观念 → 源于基督教人观,而非启蒙的突变。

5.小结:从信仰到制度的内生链条

没有 “神形象”,也就没有普世人权;

没有“圣约精神”,就没有契约政治与市场秩序;

没有“上帝高于王”,就没有“法律高于权力”的宪政秩序。

六、结论

这篇所谓《被基督教延迟一千年的文明》,在逻辑上漏洞百出,在史实上错误连篇,在神学上支离破碎,在思想上陷入理性偶像与无神论崇拜。它不是一篇学术讨论,而是一场“理性主义迷思”下的意识形态误导。

历史与事实的证明恰恰相反:基督教——尤其加尔文主义——不是文明的压制者,而是自由世界的奠基石。真正推动宪政、市场、法治、人权的,不是人对神的否定,而是人因信仰而来的自由责任。

文明,不是摆脱神权之后才开花,恰恰相反,乃是在神的主权之下才真正结果。历史对比最清楚:中国两千年没有基督教传统,同时也没有真正的工商文明、宪政民主与人权自由。有的是什么?鲁迅一语中的:“吃人!”——在上帝被践踏、神的形象被否认的地方,人也必然被践踏;唯有在上帝被高举的地方,人才被真正尊重。

没有基督教,其实就是撒旦的敌占区,伴随的是黑暗与灾难;有了基督教,才可能进入光明的解放区,才有自由、人权、财富与文明。中国若要告别几千年的历史黑夜,走向现代的光明,没有真理的信仰,靠什么“圆神”,这可能吗?

为什么这种无脑文章容易流行?因为它以粗暴叙事、狂妄论断迎合了无神论教育长期的洗脑,几代中国人对宗教充满怀疑,却对理性与制度抱有幻想。然而,越是简单粗暴的叙事,往往越远离真相。

如果善良的人真的关心人类自由的未来,关心中国的现代文明转型,就必须突破“启蒙幻觉”、理性自负与无神论谎言。真正的自由,决非摆脱上帝的主权,而是在祂的秩序中得以释放,在祂的真理中得以自由。纵览历史并放眼世界,今日人类最先进的文明,从来不是理性战胜宗教的结果,而是信仰结出的丰硕果实。

有道是:没有上帝的地方,“文明”只能吃人;唯有在上帝被高举的地方,文明才能尊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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